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省资助中心相关文件和我院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正𓀍、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顺利开展了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我院在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始终以《杏宇娱乐 -【杏宇娱乐升级,共创未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暂行办法》为依据🧛🏼♂️,对评审条件、原则和操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由于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学院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审核了各系部汇总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的名额择优产生了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其中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10名,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75名)。通过学院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张贴公告进行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已上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