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杏宇统一组织安排的一切活动。对学生上课、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劳动等实行考勤。因故不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学生一般不准请假📔,如确要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并陈述原因;学生请假须持有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学生请假公假须持有所在系部证明☝️。
三、学生请假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即请假学生须提交本人亲笔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逐级审批,获准后方可成行。
四、学生请假的批准权限为:
(1)半天之内由班主任审批🖕🏽;
(2)半天以上至三天之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请系部审批🚺;
(3)三天以上至七天之内🚣🏿♂️,由班主任🦡🌯、系部🙋🏼♂️、学工处签署意见👨🏽🦱,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4)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超过二个月或累计达到三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
五、凡未经请假者,或请假未经获准者♐️⚧,或请假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