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16年11月11日下午收到《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和相关政策解读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60号)文件。经学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组织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和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董事长、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领导小组🎋。主要是通过5种方式进行学习,现把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带头学🌷。董事会、党委🦹🏻♀️🐸、院领导全体成员在学上站在排头,真正达到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学习高起点展开🧑🏿🦰👨🔬、高标准推进,促使全院教职工学得透🥃、理得清。
二是专题学习。11月18日👩,学院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活动🗯。学院胡国辉副院长为全校教职工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和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全体中层干部、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出席本次学习活动,院长刘明初作了重要讲话。
三是分组讨论🧑🏼🦳。学院各处室✡︎、系部开展分组讨论的方式,深入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和相关政策的解读,努力使全体教职工都能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并积极贯彻执行该修正案及相关改革工作。
四是个人自学🫨。学院教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和相关政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深刻领会《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的重大意义等应知应会的内容,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是利用学院官网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